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 年1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或信托产品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或信托产品。之后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17年4月6日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或信托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授予的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投资理财额度的基础上,再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投资理财额度。之后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或信托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授予的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增加1.5亿元的投资理财额度的基础上,再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投资理财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两年,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鉴于上述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或信托产品的期限将于2019年1月23日到期,公司于 2019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或信托产品期限的议案》,赞同公司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或信托产品,延长期限为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事项。
鉴于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或信托产品期限将于2019年1月23日到期,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或信托产品,有效期不超过两年,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投资风险(1)尽管拟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或信托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发展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进行资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资金核算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企业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对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核算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做管理,财务部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打理财产的产品或信托产品做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有几率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管理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买卖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在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打理财产的产品或信托产品投资,不会影响企业日常需要及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能大大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逐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延长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或信托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企业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因此,各位独立董事同意延长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限延长两年。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2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年1 月10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平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限延长一年。
2、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限延长两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 月24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 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9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报备文件(一)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二)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 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18年2月08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鉴于上述现金管理期限将于2019年2月8日到期,公司于 2019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延长期限为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751号”文《关于核准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1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7.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03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5,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1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15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44040015”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18年2月8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鉴于前次现金管理期限将于2019年2月8日到期,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延长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月23日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资金核算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2、资金核算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3、资金核算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延长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是在确保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适度的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因此,各位独立董事同意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打理财产的产品有效期限延长一年。
公司拟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公司拟延长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之专项核查意见